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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好社区老龄工作构建社区和谐社会

    2007-05-07 10:46:09  作者:范浩荣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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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强调“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人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上发挥服务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社区老龄工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贯彻党和政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各级老龄工作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做好社区老龄工作,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题

        老龄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老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下大力气把它做实、做好。如果老龄工作做不好,老年人的问题不解决,家庭不和谐,就不可能有和谐的社会。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在社区。抓好社区的老龄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城市一般是指居委会的辖区,是基层的群众所在生活圈。据统计,浙江省城镇共有社区2425个,聚集了131.25万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家庭是老年人生活的港湾,社区是老年人活动的场所,是居家养老的依托,是老龄工作的重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阵地。如果社区的老龄工作做好了,老年人人人都能在社区安度晚年,颐享天年,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目标也可算实现了。

        做好社区老龄工作,构建社区和谐社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需要。浙江省是l987年进入老年型行列的,至今已有十八年,到2004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640.83万人,占总人口的l3.96%,其中,杭州市上城区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20.29%,下城区占总人口的17.92%。老年人口大量增多,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一是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在加快。2004年浙江省老年人口增长了3.29个百分点,快于总人口增长5.65倍(2004年我省人口出生率为10.71%。,死亡率为5.76%。,自然增长率为4.95%。)。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老龄化的速度还将加快,每年将以3%以上的速度递增。

        二是高龄老人增长速度快于老年人口增长速度。高龄老人是指80岁以上的老年人,去年增长了4.1%,高于老年人平均增长0.81个百分点。原因是人类的寿命大大延长,杭州市人均的预期寿命已达79.5岁,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预期寿命。预测今后高龄老人每年将以5%以上的速度递增。

        三是“空巢”老人家庭增多,“四二一”家庭增多。“五普”调查时,浙江省“空巢”老人家庭占36.5%。随着子女纷纷外出求学、打工、经商及住房条件的改善,“空巢”老人家庭大量增多。据杭州上城区湖滨社区的抽样调查,“空巢”家庭达64.70%,嘉兴市南阳社区为56.24%。随着“四二一”家庭的陆续出现,预测“空巢”老人家庭还将大量增多。再过20年,浙江省的“空巢”老人家庭将达80%左右,给社会的生活照料等方面带来诸多的问题。

        四是社区老年人大量增多,“单位人”成了“社会人”。到2004年底,浙江省在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老人已达132.78万人,这些老人陆续从单位回到了社区,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对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

        面对这些新变化,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如养老保障制度不尽完善,养老金的“空帐”很大,在职劳动者与退休老人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愈来愈突出,如何通过改革,让老年人都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老年人看病难、住院难,如何进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让老年人有病都能及时得到治疗;社区中老年福利设施严重滞后,如何加快建设步伐,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对“空巢”老人家庭的生活照料,防止和杜绝老人因身边无人而死在家中一年半载都无人知晓的悲剧发生;老年法律保障问题,当前社区中不赡养老人,抢占老年人的住房、财产,干涉老人的再婚等事件时有发生,虐待、殴打、谩骂、遗弃老人,视老人为“包袱”、“累赘”,甚至逼迫老人走上绝路,等。这些问题都是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与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相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扎扎实实地做好老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题,也是我们每个社区老龄工作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做好社区老龄工作,实现“六个老有”,是构建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这“六个老有”是老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如何能实现“六个老有”,把社区建设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靠社区老龄工作干部扎扎实实地做工作。因社区老龄干部离老年人近,对老人的情况熟悉,也最能及时为老人提供帮助,使老人得到真正的实惠。

        1、构建尊老敬老的社会网,形成和谐的代际和家庭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诚信友爱、融洽相处、秩序良好、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以进一步消除代际隔阂,促进代际和家庭的和谐,达到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之目的。老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老龄宣传工作做好了,尊老敬老的氛围浓了,亲情就会更加融洽,社会就会更加安定、和谐。如果老龄问题宣传得不好,老龄工作不落实,老人连吃饭问题都未能解决,天天吵闹,哪有什么和谐社会可言。

        2、构建社会养老保障网,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民以食为天,吃饭是头等大事。做老龄工作首先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使老年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据调查,城市中大约有2%左右的老人没有离退休金,有4%左右的老人自评生活比较困难,需要社区构建养老保障网帮助解决。

        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要给予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这是一个“动态”管理的难题,要认真调查,逐个落实,及时调整,切实把钱用到刀刃上,用到最需要的老人身上。要建立长期的救助机制,确保老人的基本生活。

        落实“五保”供养。除了集体供养的以外  (浙江省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和城镇的“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已分别达到了81%和91.4%),还要注意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保障这些孤寡老人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的生活水平。

        签订“赡养协议书”。对多子女、赡养问题又较多的家庭,征得老人同意后,可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书”。各社区一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制定“赡养标准”,规定给老人每年(或每月)的粮、油、柴、医药费、零花钱等;二是请司法部门进行公证,使“赡养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三是及时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年可在老人节、春节等时机进行检查。

        落实失土农民的养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浙江省已有43.29万老年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进入了城镇社区的行列。要按照浙江省和各市出台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好失土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以消除其后顾之忧。

        开展“送温暖”活动。济贫帮困,慰问特困老人,在杭州市叫“春风行动”,也有叫“送温暖活动”。通过多渠道募集资金,如请企业和个私企业主捐资,回报社会,发动社会各界捐赠等,以资助确有困难的老人。

        3、构建医疗保障网,确保老年人的老有所医。老年人是患病的高发群体。据调查,有近80%的老人患有一种以上的疾病,有的老人患有四五种疾病。当前,老年人最关心的是健康,最担心的是看病。城市有7%左右的老年人因经济拮据而看不起病,有的因病返贫。一些老年人因无钱医治,小病拖成了大病,甚至过早地离开人世。因此,老年人期盼社区能为自己提供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照料等便捷的一体化服务。

        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即“十五分钟医疗圈”,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治疗”的要求。老年人还可请家庭医生,上门为自己服务。

        开展健康教育。当前,许多老年人因缺乏健康卫生知识,而死于“无知”。要经常组织老年人学习健康保健知识,开展心理咨询,讲解心理卫生,进行自我保健,实现健康老龄化。在组织健康教育中,一是注意不要让老年人被愚弄欺骗;二是要注重老年心理咨询,消除老年人的抑郁情绪,千方百计杜绝老年人的非正常死亡。

        建立家庭病床。针对老年人患病时间长,痊愈困难,又住不起医院的实际情况,可与有关医院协作,建立家庭病床,尤其对那些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要重点关照和护理。

        成立社区巡回医疗队。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离退休的老医务工作者成立巡回医疗队,定期为老年人上门服务,检查身体、送医送药等。

        4、构建生活照料服务网,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需求。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日显突出,需要社区提供吃饭、购物、陪医、洗澡、聊天、维修等服务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这方面,社区有大量的工作可做:

        因地制宜新建老年公寓、托老所、敬老院等老年福利设施。这是硬件建设,民政部门称之谓“星光计划”,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在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中,除了国家要加大投入外,还要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兴办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老龄产业。

        政府“埋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对那些孤寡老人和生活需要照料而经济上又确有困难的老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救助对象,由政府“埋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海曙区已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各地可以借鉴。

        提供家政服务。包括为老年人代请保姆、钟点工、临时服务工,提供做家务、买菜、送饭、修理、陪医等。

        设立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热线。老年人可通过打电话、拉门铃、挂黄手帕、点击网站等途径,得到社区上门或预约等方面的服务。热线服务要以计算机网络平台为支持,全方位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建立老年婚姻介绍所。帮助丧偶和未婚的老人解决婚姻问题,以消除他们的孤独感和寂寞感。老人的再婚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据调查,目前老年人中有l/4左右的老人丧偶或未婚,想再婚的占20%以上,但现在老人再婚的比例很低,不到5%。再婚后真正幸福的不多,离婚率较高。所以,有些老人无奈选择了“走婚”,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个问题值得认真研究。上城区搞了一个“文艺沙龙”,为老人创造了牵线搭桥的阵地,受到了众多包括外地丧偶老人的欢迎。

        建立老年人才档案。老年人群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社会上需要的人才老年人群中都有,它是四个现代化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从我国的老年人口分析,70岁以下的低龄老人占70%以上,他们身体尚好,还可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据调查,这些老人中愿意参与社会发展的约占70%,而目前在“老有所为”包括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无偿劳动的大约只占20%左右,真正从事有经济收益的约占l0%左右。有很大一部分老年人想工作,却找不到 “岗位”。社区对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要建立档案,并向有关的用人单位和个私企业家推荐,牵线搭桥,让这些老人能在有生之年,再为社会作点贡献,自己也增加一点经济收入,以提高晚年的生活质量。社区要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整治环境、绿化园林、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作用,为稳定社会、优化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新的贡献。全国在搞“银龄行动”,动员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老医生、老教师等有专长的老年人支援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建设。有志的浙江老年人要积极参与,为支援西部欠发达地区作贡献。

        5、构建老年教育网,让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学,是老龄工作的任务,也是广大老年人的迫切要求。为了满足老年人学政治、学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社区要抓两件事:

        办好老年学校、老年电视大学。老年大学一般是县以上机关办,社区主要是办老年学校、老年电视大学,以帮助老年人圆“大学梦”。社区办老年学校其好处是就近,老年人学习方便,课程的设置也相对比较灵活。老年电大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优点是覆盖面广、收视方便、授课质量高、办学成本低廉,因此深受社区广大老年人的欢迎。浙江省城镇老年人参加老年电大的学员已达24.1万多人(次),占老年人总数的3.78%,但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要继续深入做好发动工作,争取在“十一五”时期有l0%以上的老年人参加老年电大的学习。

        办好社区图书室。努力创造学习型社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就要建好社区图书室,开展社区读书活动。要让老年人有书读、有报纸看,以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搞了一个“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张品牌,是一个“抓手”。各个社区一定要积极创造条件,把社区的图书室建好,使社区的图书室真正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6、构建老年文体网,实现老有所乐。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已不满  足有吃有穿,他们追求文化精神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社区要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重视老年文体工作,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精神文化生活。

        建好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要活动,就要有场地,包括老年活动室、老年体育场地等。要想方设法,进行资源整合,把社区范围内的企业、学校等空余的场地都利用起来,供老年人健身娱乐。要配备必要的文体器材,使老年人有活动地方,有锻炼健身的器械,让广大老年人都能自觉参与,唱起来、跳起来、舞起来,乐起来。

        成立老年文体活动组织。社区要成立歌咏队、戏曲队、长跑队、腰鼓队、门球队、拳操队、书画研究会等群众性的文体组织,并利用节假日,经常开展活动,组织小型的文体比赛,如“家家乐”、“祖孙乐”、“小康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促进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

        7、构建老年法律网,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群体是个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在城市中,侵犯老年人的住房、财产,干涉老人的再婚等案件还比较多,也有一些赡养纠纷案件。如何解决这些难题呢?

        建立“老年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工作者或退下来的老司法人员建立“老年法律服务所”,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

        司法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要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司法调解,解决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纠纷,保护老年人的正当权益。

        提供法律援助。对一些重大的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要给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对一些打不起“官司”的老年人,要通过寻求省、市(县、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老年人打“官司”,讨公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怎样做好社区老龄工作,构建社区的和谐社会?

        1、加强老龄问题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于部群众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应该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宣传,老龄问题已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认识,抓老龄工作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但至今仍有一部分人,包括一部分领导干部在内,对老龄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老龄工作成了“配角”,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要运用新闻媒体、会议、编写资料、出黑板报、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老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教育要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企业、进机关团体,进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以引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重视和关注。

        (1)加强社区老龄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宣传。要讲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讲解决老龄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紧密关系,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浙江省预测到2030年左右达到人口老龄比的高峰,那时3个人中就有1个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3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老龄形势十分严峻。要吸取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问题的教训,从现在起一刻也不能放松,抓住最近十几年的“黄金时间”,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老龄工作,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2)加强党和政府有关老龄问题方针、政策的宣传。要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宣传省、市、县(市、区)制定的“老龄事业发展纲要”,宣传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等。这些文件、讲话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权威性,是我们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依据和强大思想武器。当前,各个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好“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社会的总体发展规划,以进一步明确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扎扎实实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3)加大孝道文化的宣传。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先进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倡孝道在我国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孝道强调“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慎终”。她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调节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剂“良药”,应当大力提倡。进入21世纪后,我们要重提孝文化,宣传孝道文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当然,孝道文化的宣传要与时俱进,要汲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着重要宣传尊老敬老、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并结合宣传社区中尊老敬老先进单位和个人,让尊老敬老的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对社区资源进行整合,搞好社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的场所和依托。要按照老年事业的发展规划、“3587工程”(即社区建立老龄工作小组、老年人协会、助老志愿者等3个组织;建立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生活照料、文化教育、权益维护等5个网络;建立具有社区特色老年服务体系等8项工作任务和社区为老年人服务要达到的7条标准)的要求,对社区资源进行整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力量,抓好社区的托老所、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老年康复中心等老年福利设施的建设,以满足不同档次的老年人的需要。要按照市场机制的方法运作,不能光由政府大包大揽。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出台老龄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的投入。社区内的学校、工厂及企事业单位的文娱体育设施,也要做好协调工作,为老人开放。对已有的老年福利设施不仅要利用好,充分发挥其作用,还要管理好,不要成为赌博和封建迷信的场所。

        3、探索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做好居家养老工作。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老年人口日益增多,家庭的规模日益缩小,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已成必然的发展趋势。据调查,浙江省家庭规模“一普”时为3.87人,“二普”时为4.31人,“三普”时为3.96人,“四普”时为3.46人,“五普”时为3.00人,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老人家庭户为2.81人,比全省家庭户平均还少0.65人。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有关专家提出了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居家养老的新概念(还要增加一句话:社会养老机构养老为补充)。这无疑是正确的,符合我国的国情的,也符合大多数老人的心愿。对居家养老问题,社区要承担大量的工作:

        (1)对确有困难的老人,在经济和人力上提供帮助。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经济确有困难的老人,由政府“埋单”,提供帮助和服务(有些是企业“埋单”,回报社会,但也需要社区做工作)。宁波市海曙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等单位对那些需要由政府“埋单”的老人进行了试点摸排,并已初步取得一些成功的经验,各个社区可仿照执行。

        (2)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可分两个层面:一支是由老年人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主要是由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参加,无偿为高龄老人、有病的老人提供服务。服务的时间由社区记帐,叫“时间储蓄”,待以后自己年老需要别人提供服务时,再由别的低龄老人为自己服务偿还;再一支是由中青年或大中小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结对定期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养老服务,如打扫卫生、购物、陪医、陪聊等。

        (3)发展家政服务业。包括为老年人请保姆、钟点工、修理工、护理员等。对家政服务人员要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学习护理、心理、医学知识等,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老人的认同感。这种服务一般是以有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相结合。

        4、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和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社区的老年文体活动要贯彻就近、小型、分散、方便的原则,以教育、娱乐、健身为一体,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能吸引老年人。社区要成立文体骨干队伍,通过自编、自演、自练,充实晚年生活,陶冶情操,健全体魄。老年电大是以现代化远距离电视传播为手段,教学的最大特点是老师与学生不见面。因此,各社区要重视抓好老年电大“第二课堂”的学习,如讲形势时事,教唱歌曲、跳舞等,以丰富老年电大的教育内容,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搞好老年电大课程的辅导,使老年人真正能听得懂,学得会,在日常生活中用得上。

         5、搞好老年法规的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8月颁布以来已10年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也5年多了。各社区在宣传贯彻老年法规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2004年年报统计看,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比2003年下降了7.29个百分点。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当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还不少,非正常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对《老年法》的宣传不能放松,在老人节、春节等时机,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营造尊老敬老的氛围。要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做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对那些不孝敬老人的反面典型,也要有选择地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以惩罚恶人,告诫后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6、健全基层老龄组织网络,共同参与做好社区老龄工作。社区的老龄工作任务很重,光靠一两个社区老龄工作干部做是不够的,必须健全老龄组织,依靠社区党组织和广大老年人共同来做。

        (1)健全社区老龄工作小组。每个社区一般由3至5人组成,在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行使对社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要摸清社区老龄状况的底,建立档案。要制定好老龄事业的“十一五”规划,建立老龄工作的规章制度,提出解决老龄问题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2)抓好老年人协会建设。老年人协会是由老年人自己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对推进社区的老龄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老年人协会要做到“三好”,即班子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制度落实好;“三有”,即有活动的场地、有经济来源、有教育载体;“三无”即无老年人因受歧视、虐待而非正常死亡现象,无老年人赌博、吸毒现象,无老人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当前,浙江省城市社区建老年人协会的已占总数的94.23%,这些老年人协会有的已成立几十年,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社区老龄工作的发展。还未建成老年人协会的社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浙江省老工委制定的《老年人协会章程》,尽快建立老年人协会并开展活动。

        (3)组建老年文体骨干队伍。老年文体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如文艺演出队、体育长跑队、书画研究会等。每个社区都要下大力培育,组建几支能“拉得出”、“打得响”的文体骨干队伍,以带领广大老年人积极参加群众性的老年文体活动。这些组织可起到“一呼百应”的作用,社区的老龄工作也就有了“脚”,老龄工作就能搞得有声有色,呈现勃勃生机。

        (4)发挥“楼长”、“组长”等及社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的作用。发动他们共同参与做老龄工作,互通信息,互助互济,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

        四、社区老龄工作干部是构建社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

        社区的老龄工作干部直接面对老年人,在“第一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在构建社区和谐社会中起着主力军的作用。

        老龄事业是一项新兴的事业,老龄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社区的老龄工作到底怎样做,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没有成熟的经验,还在实践探索之中。作为一个社区老龄工作干部要当得合格,社区的老龄工作要做得好,需要从5方面努力:

        1、要热爱社区老龄工作岗位,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每个社区老龄工作者都要热爱自己的岗位,全身心地投入,实实在在地做好老龄工作。老龄工作是个新事物,有许多问题至今还未被认识,需要去探索、去研究、去解决。做老龄工作同干其他工作一样,要有创新精神,譬如,居家养老、老龄产业、社会成果共享、老有所为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只有热爱老龄工作,全身心地投入,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才能做好本职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老年人才会满意。

        2、要认真钻研老龄工作业务,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社区老龄工作。老龄工作的对象是一群特殊的老年弱势群体,光凭一股热情还不能干好。老龄工作的政策性、业务性很强,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掌握了老龄工作的有关知识,用科学的理沦作指导,才能妥善地解决好老人的问题,为构建社区的和谐社会打好坚实的基础。

        3、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社区老年人的基本状况。社区的老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极其具体、细致、复杂的工作,搞得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作为一个社区老龄工作干部,一定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社区内每个老人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及家庭等情况,并建立老人档案。尤其是对“空巢”老人家庭、有困难老人的家庭、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的家庭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成为老年人的知心朋友。

        4、要培育、宣传典型,运用典型推动社区的老龄工作。任何工作都要有自己的典型,运用典型指导工作,推动一般。这几年各地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如办托老所、老年食堂、建立“邻居节”、搞居家养老等,可学习和借鉴。同时,我们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现、培养、总结、推广新的典型,运用新鲜的经验指导社区的老龄工作。每个单位都要培育自己的典型,运用身边的典型带动社区的老龄工作。如社区对老年人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后如何管理、老年人协会如何规范化、老年人志愿者的“时间储蓄”如何计算等,要认真研究,反复探索,在实践中培养、总结出好的典型,并加以推广。

        5、要带头尊老敬老,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我们每个社区老龄工作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带头尊老敬老。要“情系老人”,想老人之所想,急老人之所急,解老人之所需。要象对待自己的父母那样去对待老人,不能视老人为“包袱”、“累赘”。否则,你与老人就不可能有共同的语言,也做不好老龄工作。

        做好老龄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社区老龄工作干部一定要尽心尽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功立业!    (作者单位:浙江省老龄工办3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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