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省老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自《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出台后,辽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认真学习,精心研究,周密部署,确保了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接到文件后,市老龄委主任刘庆华立刻向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做了全面汇报,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长王兆华做出重要指示:“狠抓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拿出贯彻落实意见,各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具体事宜。”
二是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省文件精神。市老龄办牵头,分别召开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老龄工作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从下发文件的意义和目的、省市领导对老年人的关怀及制定下发文件的具体要求三个方面,就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印发〈辽源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
三是联合下发文件,确保省文件精神落到实处。6月16日,会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近期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责任,积极研究和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承办、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7月23日,会同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源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着力在“十一五”期间解决八个问题,即: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和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老有所医;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老年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发展老龄产业;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目前,两个文件正在有条不紊的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