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吉林省老年学学会会长
陈双喜同志在省老年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年会上的讲话
(2008年1月14日)
同志们:
刚进新年,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老年学学会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去年学会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刚才,常务副会长邹宗刚同志代表学会总结了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年工作提出了 安排意见,我完全同意。各专业委员会分别汇报了去年工作总结和今年工作设想及筹备情况,讲得很好,相信对今后老年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下面,结合全省老龄工作,就如何加强学会工作,推动老年学研究上层次上水平讲三点意见。
一、对我省前段老年学学会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我省老年学学会在省老龄委和国家老年学学会的指导下,按照学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加强老年学学术研究与交流,广泛开展社会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为促进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学会的整体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工作重点,开展研究活动,并组织考察学习、实地调研、论文征集与评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既保证了学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使学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发展和提高,也在一定意义上对全省老龄工作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是老年学研究的平台得以充分利用。省老年学学会注重利用吉林老龄网、吉林老龄工作、吉林老年报这些载体和平台,开设专栏、专版,介绍省老年学学会的组织机构,扩大社会影响,刊发老年学领域动态性和成果性信息,发表专家学者的相关学术论文,及时将老年心理学、老年医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普及和推广,推动老龄工作和老年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各专业委员会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老年学学术方面的宣传逐步扩大,社会各界对老年学的认知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是学会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重新建立了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老年法学、骨质疏松专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筹备成立老年肿瘤专业委员会,从事老年学研究的人员不断增加,研究的领域不断拓宽,形成了阵容逐步强大的专家学者队伍。有条件的市州也建立了老年学学会,为开展老龄科研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是学术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会围绕省老龄办确定的调研课题,深入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等调查工作,并结合我省老龄社会的现实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在老年社会学、老年经济学、老年人口、老年法学、老龄产业发展及老年医学、心理学等各个领域进行研究和探讨,老年学方面的课题研究取得了新的成果。吉林大学中日医院李洪军教授带领学会的几位同志确定的“吉林省社区老年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研究”课题,吉林大学宋宝安教授、王岩同志共同组织的“老年人口养老意愿的社会学分析”研究,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卫东院长、王庆海教授共同撰写的“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做好老龄工作”文章,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分析研究老年学相关理论,为制定有关老龄方面的政策以及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全省十余篇论文在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上获奖。
学会工作之所以取得令人可喜的成绩,与在座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省老年学学会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大家向关心支持老龄工作、热心致力于老年学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老年学学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老年学术研究还不够活跃、开展社会活动还不够深入、有些会员参与学会工作的热情不高、组织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妥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老年学学会建设的重要性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老年群体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其民生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老龄工作既有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把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特别还提到了“老有所养”、“加强老龄工作”,省九次党代会在提到关注民生问题时也专门强调加快发展老龄事业,这些对于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都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另一方面,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320万,占总人口的12%,每年还将以年均3%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40年,全省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左右。这种形势和机遇为我们学会开展老年学术研究提供了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也给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学会建设、促进老年学研究与交流的重要意义,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去思考和做好学会工作,推动我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第一,加强老年学学会建设是发挥老年学理论对老龄工作实践指导作用的首要前提。人口老龄化对我省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体现在城镇退离休职工大量增加,社会养老负担加重;老年人群体患病率高,老年医疗卫生支出压力加大;老年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难以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和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等等。这些影响将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而变得更为深刻、更为普遍,成为长期影响我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强学会建设,发展老年学理论研究,可以对日益增多的老龄问题给予科学的阐释和理论的说明,提升全社会对个体老化和群体老化规律的认识能力,发挥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第二,加强老年学学会建设是为政府解决老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省老龄工作在党政主导下,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要看到,老龄领域仍然存在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如老年贫困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老年社会照料护理服务供给和需求严重失衡、老年服务硬件设施严重短缺、老年群体作为重要人力和人才资源尚未得到充分重视和开发等等,这些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依靠政府制定恰当的政策去解决。而制定政策必须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老年学学会可以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实证性研究提出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性建议,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加强老年学学会建设是促进涉老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有效途径。目前,老龄部门的干部队伍和养老机构的服务队伍,不仅专业人才短缺,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整体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老年学学会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不同形式的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推动人才培养和队伍素质提高,为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做好人力资源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四,加强老年学学会建设是强化老龄宣传工作效果的有益补充。近年来,我省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但是,老龄事业发展并不平衡,有些地方对老龄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老龄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唤起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关注和支持成为老龄工作的一个重点。老年学学会可以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专题论坛和节目等方式,系统地宣传普及老年学知识,增强社会的老龄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而且还可以进行理论指导,帮助老年人提高适应老龄社会的能力,强化老龄宣传工作效果。
三、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老年学学会工作整体水平
学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任务比较明确,措施也切实可行,关键是抓好落实。希望大家按照学会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努力提高学会工作整体层次和水平。
一是联系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更加扎实地开展老年学的研究。要紧密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变化,深入分析老龄社会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新特征,搞好老年学基础理论研究,老龄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尤其要关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探索发挥老年人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为省委省政府制定老龄工作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要面向老年人,积极开展老年病的科研工作,开展老年医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要配合省老龄办搞好《老年法》及《省实施老年法若干规定》修订的调研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座谈会。其他各专业委员会也要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围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精心设计一些题目,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开展课题研究,为推动老龄工作实践作好服务。
二是着力搭建平台,积极开展更为广泛的学术交流。省老年学学会要注重搭建三个平台,为会员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创造条件。一是会议平台。学会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术研讨会,围绕老龄工作的突出问题,确定题目展开研讨,深化认识。二是媒体及网络专栏平台。同媒体合作,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省老龄网站上开办老年学学会专栏,就某一重大问题开展社会性研讨,向媒体推荐优秀研究文章。三是期刊或简报的平台。省老年学学会将创办一个内部期刊,定期登载学会工作中的内容,刊登学会会员的学术文章,以此交流经验,传递信息。各专业委员会、各位理事、会员也要充分利用好这三个平台,多研究工作,多出学术成果,多向社会宣传普及老年学相关知识,推动我省老年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获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学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是获得经费保障。政府主管部门只能为学会提供一定的日常工作经费,学会要开展经常性活动,必须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在这方面,我们要进行积极的探索,一方面,要主动向主管单位和业务指导部门多汇报工作,提出建议,争取有关部门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热心老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争取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当然,这种支持不是单纯的拉赞助和捐款,而是利用学会的资源优势,给予支持老年学研究的企事业适当的、合理的回报,进而形成长久的合作关系。
四是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提高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要抓好学会班子的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办会,充分发挥学会常务理事会的核心作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老年学学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推动和促进学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学会会员的发展和服务工作,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发展会员,尤其要注重在大专院校中发展年轻会员,增强学会的活力。要增强为会员服务的意识,逐步扩大为会员服务的范围和内容,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各种评奖、评优、考察等社会活动,为会员提供最新的信息资料服务,不断提高学会凝聚力和影响力。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对老年学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促进我省老年学的研究,为创建积极、健康、文明、和谐的老龄化社会,为推动我省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