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老龄委召开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工作会议
2008年3月5日上午,辽源市老龄委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洪启同志、市商业局、公共事业局、文化局、体育局、财政局等30多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及两县两区分管老龄工作的局长和科长,以及市老龄委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辽源市老龄委主任刘庆华同志主持,会上传达了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洪启同志就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做了重要讲话。他主要强调三点,一是明确目标,切实提高对优待老年人工作的认识。二是明确责任,切实将优待老年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领导,确保优待老年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