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吉老龄办联发[2008]1号
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二届老年人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各市州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老干部处,长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老干部处,一汽集团、吉林大学、吉化公司、通钢集团老干部处:
为纪念《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颁布十周年,引导全省广大老年人以全民健身的方式迎接奥运会的召开,进而丰富老年人生活,展示老年人风采,推动全省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按照每两年举办一届的安排,省老龄办、省体育局拟于6月份举办“吉林省第二届老年人趣味运动会”。现将此次运动会有关规定及报名表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做好参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组织参赛。
[附件: 3、吉林省第二届老年人趣味运动会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条件及办法]
[附件:4、吉林省第二届老年人趣味运动会比赛项目报名表(单项)]
[附件:5、吉林省第二届老年人趣味运动会比赛项目报名表(团体)]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