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老龄委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省文化厅 谢文明
(2008年3月12日)
近几年来,我厅认真履行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积极推进全省老年人文化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强对老年文化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国已处于老龄社会,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老年文化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我们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努力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进一步加强对老年文化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老年文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创造性的做好老年文化工作。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了科学、文明、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活动,基层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老年广场、社区文化活动越来越活跃,老年人已经成为基层文化活动的生力军。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全省各地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开办老年大学(学校)20多所。
二、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放力度,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利用现有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文化服务,是各级文化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要求全国文化系统的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对持有证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参观实行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落实保障措施,受到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欢迎。从我省看,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均开办和增设了老年图书阅览室、活动室,群艺馆、文化馆(站)经常性的举办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文化活动。为切实发挥群艺馆、文化馆在老年文化中的作用,2007年在全国开展第二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增加了面向老年群体开展文化活动、为老年人举办文化艺术培训班、兴办老年学校等标准。
三、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老年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007年,我厅举办了全省农村文化活动月,在1个月时间内,全省广大农村结合当地民俗、旅游、经贸、科技等大型活动,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文体活动。老年群众团体在这次活动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老年秧歌、二人转、剪纸、农民画、泥塑等。据统计,全省开展规模较大的老年演出100多场,展览80多次。这些活动调动了农村老年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丰富了农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2007年,省群众艺术馆主办了全省首届老年艺术风采大赛。在全省各地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选调一台优秀节目在长春进行调演。节目形式多样,精彩纷呈,参赛的演员年龄最高的79岁,展示了新时期老年人的艺术风采。
农村老年人自办文化十分普遍。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老年人不仅是文化的受益者,更是文化活动的参与者。近年来,在我省农村涌现出许多老年人自办文化典型。例如自办剧团大院、根雕、剪纸大院、个体电影放映队、老年合唱队、老年秧歌队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农村老年人自办文化团体有200余个,这些团体在农闲时节排演农村题材的小节目,不定期的在当地演出,深受百姓欢迎。
在城市广场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各地的老年艺术团是参与的重要团体。省老干部艺术团、吉林市老干部艺术团、敦化市夕阳红艺术团等积极组织节目参演。各城市社区都成立了各种形式的艺术表演队,开展了社区艺术节等活动。长春市朝阳区社区艺术节已经连续举办了三届,各艺术团老年演出队伍表演了太极剑、扇子舞、筷子舞等群体节目,每个队伍都有200多人参加,丰富了市民生活。
(二)我省老年文艺团体和文艺爱好者参加国家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近年来,参加了文化部在天津举办的全国老年合唱艺术节。为了参加全国老年合唱最高级别的比赛,我们先后发动了省老干部艺术团、延边不老松艺术团、吉林市老年女子合唱团、一汽老解放合唱团等我省较有规模的合唱团,各个单位积极性很高。由于名额有限,最后推荐了吉林市老干部合唱团代表我省参赛。该团全体团员进行了认真准备,紧张的排练,在决赛中很好的发挥了水平,喜获银奖。
参加了中央文明办和文化部联合举办的全国“四进社区”文艺节目评比,吉林市丰满区滨江社区推荐的满族老年舞蹈勇夺银奖。
参加了两年一届的全国京剧票友天津“和平杯”比赛。我省两名选手进入了决赛,经过激烈竞争,老旦票友刘艳波表演的《八珍汤》获一等奖,荣获全国“十大名票”称号。
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加强对老年文化的研究和保护
我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满族、蒙古族、汉族、朝鲜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资源,有满族说部、萨满文化;蒙古族乌力格尔、四胡演奏;朝鲜族花甲宴、才谈、漫谈、四物乐等,这些重要民俗和技艺多数掌握在老年人手里。因此,2007年,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基础上,我们重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年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对我省重要口头文化遗产满族说部传承人富育光、赵东升等人进行了补贴,关心他们的健康,收集、整理他们多年积累的手稿和藏品,与他们签订合同,保障他们的权益。
五、2008年工作打算
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和文化部的要求,贯彻今天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好我省老年文化工作。
(一)继续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措施
2008年,我厅将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要求各地文化部门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各项措施。督促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单位,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改善服务内容和质量,更好的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服务。并在适当时机就文化设施为老年人开放事宜进行抽查。
(二)努力创办老年大学或学校
依托各地艺术馆和文化馆,组建老年大学或学校,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把成立老年大学作为文化馆或艺术馆评估的重要条件。同时鼓励各艺术馆和文化馆成立直属老年艺术团。
(三)以城市广场、社区和农村文化大院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城乡老年文化活动
推荐优秀老年合唱团参加文化部举办的中国老年合唱节。配合省老龄办开展全省老年文艺展演等活动,不断提高我省老年文化活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