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08〕27号
关于赴广东、上海、山东等地参观考察的通知
各市(州)老龄办:
为学习考察发达省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模式及民办养老机构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我省养老服务业的思路,推动我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省老龄办拟组织有关人员赴外省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08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地点、内容
广东、上海、山东等地政府扶持养老服务业的状况,民办养老机构的经验。
三、参加人员
部分市州老龄办专职主任;具有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由各市州统一组织参加,并于15日之前将名单报省老龄办。
2、所需费用自理。
3、参加考察人员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省老龄办购机票。
4、此次参观考察以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为主,自愿参加。
联系人:缪复忠 0431-88906368、13009005208
王秋月 0431-88906363、13604438872
传 真:0431-88906383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