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首期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法制办,长白山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使广大老龄工作者切实履行好职责,完备行政执法条件,加强老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省老龄办会同省法制办拟定于7月下旬在长春市举办全省首期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老龄工作者了解掌握行政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真正取得执法资格和合法工作身份,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负责人或从事老年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人员1人。
三、时间、地点
定于7月15日报到,16日~18日培训,19日考试。地点:武警吉林总队招待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85号)。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主要采取授课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纲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法制监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
培训结束后,省里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统一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行政执法培训合格证书》,并凭此证书到各市(州)法制办办理《行政执法证》。
五、费 用
参会人员须缴纳会务费7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
六、有关要求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组织本单位及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7月4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老龄办秘书处。
联 系 人:王秋月
联系电话:0431—88906363、13604438872
传 真:0431—88906383
电子邮件:wangqiuyue1108﹫126.com
附件:全省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下载]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