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08〕46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老龄事业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对老龄问题研究、形势分析和领导决策有着重要作用。在2007年老龄事业统计工作中,绝大多数老龄部门都能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这项工作,但也有个别地方没有认真落实,统计数据不准,审核不细致,存在逻辑性错误,没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希望各地在2008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工作中,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按要求做好今年统计工作。
2008年度国家和省统计报表根据数据需要都有新的内容调整:1、国家统计表新分为两大部分,即老龄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其中后一部分又具体分设老年维权、老年服务设施、老年福利、老年医疗护理机构、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教育六项内容;2、省老年事业统计报表增加一表(表七),即全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情况统计表。此外,表六中“机构隶属关系”下设分表由原来的“政府、民政、老干、其它”变为“民政内设、民政代管、独立、其它”。请各地按照新表格认真填报。
现将2008年度统计报表印发给你们。(电子版表格可登陆到吉林老龄网www.jlllw.org.cn“重要通知”版块查询下载)
1、国家统计报表。请各地认真阅读《2008年老龄事业统计表》各项内容,以各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填报本级统计数字。各县(市、区)将国家统计报表上报所属市(州)老龄办,各市(州)不用做汇总。但各市(州)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要审核把关,于11月20日前将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报表统一报省老龄办。
2、吉林省老龄事业统计报表。该表以各市(州)为单位,各县(市、区)将省统计报表上报所属市(州)老龄办,由各市(州)老龄办汇总填报并由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省老龄办。
联系人:王秋月 联系电话:0431—88906363
传 真:0431—88906383
E-mail : wangqiuyue1108@126.com
附件:1、《2008年老龄事业统计报表》[附件:下载]
2、吉林省老龄事业(2008年度)统计报表(共7表)[附件:下载]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