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08〕54号
关于在吉林省第十个老人节期间广泛开展庆祝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今年9月1日是吉林省第十个老人节,是一个值得隆重纪念的日子。各地要抓住这一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敬老、养老、助老活动的新高潮。为了搞好庆祝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各地要把庆祝省第十个老人节活动提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加强领导,及早制定计划,将各项庆祝活动合理、周密地安排好。各级老龄办要全体动员,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开展好庆祝活动。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各地要充分利用召开省老人节庆祝大会,举办老年人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以及慰问老年人等活动的有利时机,通过各新闻媒体,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大力宣传活动的同时,宣传各地老龄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的广泛参与,和老龄工作部门扎实开展老龄工作、为老年人服务的事迹,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敬老典型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在全社会树立浓厚的敬老风气。
各地要注重活动的实效,要多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三、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地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很好的总结,把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成功的经验、体会及存在的问题等写成书面材料,报省老龄办秘书处。上报时间为9月8日前。
联系人:王秋月 联系电话:0431-88906363、13604438872
电子邮箱:wangqiuyue1108@126.com
传真:0431-88906383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