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08〕67号
关于举办全省首期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省老龄办会同省法制办原定于7月下旬举办的全省首期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现定于10月下旬在长春举办,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10月20日全天报到,21日~24日培训。
2、培训地点:武警吉林总队招待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85号。)(在火车站/客运站乘224路到生物制品所下车。)
3、会后赴江西省考察老龄工作(8天左右,自愿报名参加)。
二、费 用
1、培训人员须缴纳培训费7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
2、赴江西省考察的人员须另外缴纳考察费4800元左右/人。
三、有关要求
1、各地接此通知后,请按照《关于举办全省首期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吉老龄办联发〔2008〕4号)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及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0月14日前将培训人员回执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老龄办秘书处。
2、赴江西省考察的人员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省老龄办。
联 系 人:王秋月
联系电话:0431—88906363、13604438872
传 真:0431—88906383
电子邮件:wangqiuyue1108﹫126.com
附件:全省老龄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下载]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