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委发〔2009〕2号
关于召开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老龄委,长白山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定于2009年2月24日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2月24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地点:松苑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长春市新发路1169号)
二、参加人员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及联络员,各市(州)老龄委主任(主管老龄工作的副市(州)长)。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省老龄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老龄工作任务;部分成员单位交流老龄工作经验;表彰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省老龄委先进成员单位;届时,金振吉副省长做重要讲话。
四、有关要求
1、省老龄委成员及各地主管老龄工作的副市(州)长如不能参会,请向省政府办公厅三处请假,并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参加会议。请各地、各部门在20日16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省老龄委办公室。
2、外地参会人员请于2月23日下午到松苑宾馆主楼大厅报到。为安排好食宿请提前通知报到时间。
联系人: 王秋月 联系电话:0431-88906363、13604438872
传 真: 0431-88906383
附件: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委宣传部
省直机关工委
省委老干部局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外办
省地税局
省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旅游局
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局
省国税局
省军区政治部
省总工会
省妇联
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