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
2月24日上午,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张大松主持,省政府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金振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双喜代表省老龄委做工作报告。报告首先对2008年全省老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在过去一年中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各项涉老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基层老龄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老龄工作部门着眼全局,强化服务,推动全省老龄工作进一步发展等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回顾。
报告对2009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抓好各项涉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大专院校配合国家启动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二、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以农村独女户、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为重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深入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试点范围,引导各地农村以服务大院为载体,依托各村老年人协会,为本村屯老年人开展带有公益性、互助性的养老服务和其它公共服务;四、进一步推动为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启动规划建设可同时容纳2000人的集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公寓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服务中心,组建吉林省为老服务协会和老龄产业协会,举办老年人用品博览会;五、着力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推动在各级党校设立老龄问题课程,把尊老敬老列入干部考察内容、中小学德育教育、村规民约和基层文明创建条件;六、努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以建国六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以“歌唱祖国”为主题的老年人歌会及老年人书画比赛等活动,开展“吉林省模范敬老家庭的评选表彰活动”;七、加强老龄系统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好“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推进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开放型老龄系统机关建设。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分别在会上发言,就各单位去年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年工作打算做了介绍。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老龄委主任李耀民宣读了《2008年度省老龄委先进成员单位的表彰决定》,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原省人事厅、省妇女联合会等12个单位获奖。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办主任张晶宣读了《全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决定》,长春市老龄办等10个先进集体、刘晓君等20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金振吉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随着中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老龄问题已成为当今重大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由于当前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未能同步,老龄化和社会发展不同步,所以老年人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未能适应老龄化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我国目前仍以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身养老作为主要养老方式,因此,老龄问题就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是对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重要体现,也是直接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主要问题。
金振吉强调,要以老有所养为目标,加快推进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贫困人口特别是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要以养老服务为根本,积极推进为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居家养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老龄产业。要以为老服务为宗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要以形成老龄工作合力为着眼点,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老龄委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老龄工作的指导,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老年群众组织。
金振吉还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围绕老龄服务和老龄产业化,每年干一、两件实事,并建立正常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保证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会议同时转发了全国老龄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李学举同志工作报告的通知》。
最后,张大松同志对会议内容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及认真领会、落实金振吉副省长的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厅、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以“为老服务”为着眼点,将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出敬老、爱老的和谐氛围。
省老龄委全体成员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各市(州)主管老龄工作的副市(州)长、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及受表彰的省老龄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及工作者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