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专项规划 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2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们所面临的重大问题。研究和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改革部门将按照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特别是振吉副省长的讲话要求,把老龄工作作为战略任务切实抓好。
一、组织实施规划,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我委历来十分重视和加强老龄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委适应我省老龄社会的需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一)认真组织规划实施
认真落实《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吉林省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吉林省服务业“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老年公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养老设施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养老模式”、“推进养老领域的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和外资采取各种形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企业”等重点内容。认真落实《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政策支持、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为老服务条件
2008年,我们争取国家投入和省预算内投入2.2亿元,直接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及与老年服务相关设施建设。一是争取国债和安排省预算内资金660万元,直接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其中,争取国债资金630万元,用于集安市红太阳老人新村、伊通县七星泉老年公寓、辉南县金龙安养有限公司养老等6个社会化养老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社会化投资5680元;安排省预算内投资230万元,用于省老干部大学、老年康复护理中心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投资7000万元。二是争取国家资金890万元,支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包括社区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能力,为依托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创造条件。三是争取国家资金1.9亿元,实施了地市级中医院规划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完成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等农村卫生服务项目340个和设备配置。四是争取国家资金1400万元,建设建筑规模3.6万平方米乡镇文化站107个。同时,完成了老年康复护理中心项目立项工作,批复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6800万元,拟建设一所集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人员专业培训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构。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惠及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各方面。
(三)统筹考虑人口老龄化在体制改革中的影响
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影响,在相关社会发展政策制定和重大改革过程中,将其作为重要影响因素予以统筹考虑。如在即将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突出强调了要解决好老年人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并明确提出“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二、加强项目建设,不断推进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将继续对我国产生影响。围绕中央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拓宽投资渠道,支持老龄事业重点领域建设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落实好《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拓宽投资渠道,引导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培育老龄消费市场,努力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推进社区养老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改善为老服务条件
结合国家《“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改善社区服务设施条件,努力提高社区为老服务能力。拟在全省规划建设12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内将建成60个,力争覆盖人口45%,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就近的医疗服务。
(三)加强基础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为应对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和“未富先老”的实际,我们在贯彻落实既定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促进老龄产业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产业,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研究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做好以长期照料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研究,抓紧编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储备。
同志们,老龄工作是关系社会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关系到实现、发展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老龄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