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总工会 文件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老龄办联发[2009] 1 号
关于开展全省“十佳孝亲敬老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老龄办、工会、妇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党群工作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 “加强老龄工作”,“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2008年元旦前夕,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个国家进步文明的标志。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安慰,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的晚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要求,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稳定,决定在全省开展以“传承孝道文化,弘扬敬老传统”为主题的“十佳孝亲敬老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通过“十佳孝亲敬老家庭”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加强公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家庭亲和力和代际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09年4月至6月征集评选对象;7月在相关媒体宣传展播;8月末吉林省老人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
三、评选范围
凡是吉林省所辖的住户,无论在城市或是乡村,无论家境富裕还是贫困,只要家庭和睦,孝亲敬老,均可积极报名参评。
四、评选标准
1、必须以家庭为单位;
2、家庭有浓厚的敬老氛围,有突出的敬老故事,故事角度新颖;
3、长期耐心细致照顾重病在身的高龄老人;
4、多代同堂的大家庭中敬老氛围浓厚,特别是本身老年人还特别孝敬自己的父母,成为年轻子女的榜样;
5、家庭中所有成员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
6、家庭中孝心举动为人们所敬慕,敬老故事被人们津津乐道;
7、反映感天动地的父母儿女亲情,父慈子孝的爱心故事。
五、评选办法
本次“十佳孝亲敬老家庭”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按家庭自荐、县区举荐、市州推荐、省里评定的程序进行。中省直企事业单位、部队参加评选者到所在地报名。
1、由各市(州)、县(市、区)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开展本辖区的评选推荐工作,老龄办牵头,会同当地工会、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逐级上报至省组委会。
2、每个市(州)限报参评家庭数量为3-5个,需排好次序。
3、由省评选委员会成立的“孝亲敬老家庭专家评审团”,根据参评的孝亲敬老家庭的事迹材料,本着“和谐、和睦、快乐、阳光”的原则,有针对性选拔不同特点的孝亲敬老家庭,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甄选,确定出40个候选“孝亲敬老家庭”。
4、自荐、被推荐的家庭认真填写由省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全省“孝亲敬老家庭”推荐表》,并附反映感人敬老故事的照片及全家福照片若干张(电子版也可)和2500-3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也可)。市(州)、县(市、区)级组委会或老龄办要填写审定意见并加盖印章。
六、奖项设置
中国历来就有“二十四孝”之说,因此省组委会拟设置10个“十佳孝亲敬老家庭奖”和14个“孝亲敬老家庭提名奖”。另外为赞助本次活动的企业设置“共建和谐社会爱心奖”。
七、表彰办法
全省“十佳孝亲敬老家庭”活动组委会将于2009年8月末吉林省老人节期间下发表彰决定,并召开颁奖大会,对“十佳孝亲敬老家庭奖”、“孝亲敬老家庭提名奖”及“共建和谐社会爱心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出席并为获奖家庭颁奖。
上述奖项获奖名单将在省级报刊、相关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刊登“十佳孝亲敬老家庭”的事迹,广为宣传。
八、几点要求
(一)各级老龄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成立各级组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市(州)级组委会于4月10日前向省组委会上报一名活动联络员及活动部署情况。
(二)由于此项活动同时通过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征集,因此各县(市、区)组委会要把这项活动向所辖社区进行认真布置,设专人负责接待,同时在社区进行初评后再将事迹突出家庭的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三)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通过有效的宣传吸引社会不同阶层的家庭参选。
(四)各地要根据评选范围及评选标准,严格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优中选优,将符合条件且角度新颖、有突出敬老故事的家庭推荐上来,尽可能对入围家庭进行实地考察或抽查。市(州)组委会合理安排活动进度,于6月30日前将本地相关材料统一上报省组委会。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编:130051 电话:(0431)88906368
联系人:赵颖春 E-mail:zyc368@163.com
附件:全省“孝亲敬老家庭”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孝亲敬老家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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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亲敬老家庭 主要敬老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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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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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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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或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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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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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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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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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敬老事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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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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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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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区组委会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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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委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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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组委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