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老龄委组织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省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通化市老龄委于3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乔久成主持。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翟宪枝到会并作了讲话,她对去年的老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老龄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老龄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全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着眼于新时期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关爱老年人,解决老年人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是老龄工作的当务之急。老龄工作者必须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围绕加快推进通化发展这一主题,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抓住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突破,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大老龄”意识,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会上,市老龄委副主任刘晓君对2008年全市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结合通化市老龄工作实际,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梅河口市老龄办、通化县老龄办、二道江区二道江乡政府对《通化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会议还对2008年老龄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老年人艺术团体进行了表彰。
各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宣传调研科科长、全市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社区主任和老年文化活动先进单位代表近6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