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年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年会在长召开
3月19日下午,省老年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年会在长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原省级老领导、省老年学学会名誉会长刘希林、冯锡铭、高文;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省老年学学会会长陈双喜;省老年学学会常务副会长邹宗刚;全体理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共40余人。省老年学学会副会长李安华主持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省老年学学会秘书长初晓姝宣读增补常任理事和副会长名单,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增补王晶等六位为常任理事、浦义和等三位为副会长。
邹宗刚同志受省老年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报告中对2008年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做了简短回顾,同时对2009年的工作安排做了详细汇报。2009年省老年学学会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老龄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大力度开展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调研、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调查、老龄产业化情况分析等工作;积极开展老年学学术活动,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优势,定期组织学术研讨活动,推动老年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贯彻落实“一法一规定”,利用媒体宣传老年学的基本知识,出版《老年学论文集》,使全社会都来关注老年科学研究;开展咨询培训活动,组织法律医疗进社区,配合省老龄办举办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抓好学会自身建设,强化组织保障,要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老年学学会,以推动全省老年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陈双喜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各专业委员会2008年的工作,强调在新形势下要加强对学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对2009年即将开展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意见。陈双喜指出,加强学会工作是发挥老年学理论对老龄工作实践指导作用的首要前提;是为政府解决老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的有效途径;是强化老龄宣传工作效果的重要补充。他强调,对于2009年开展的工作,各专业委员会要按照学会的工作计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要联系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更加扎实地开展老年学研究;要着力搭建平台,积极开展更为广泛的学术交流;要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提高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骨质疏松专业委员会、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以及老年肿瘤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分别发言,对本专业委员会在2008年的工作做了简要总结,并结合实际,制定了2009年一系列惠老措施。
省老年学学会名誉会长高文在会议最后发表了讲话。他希望全体会员要围绕学会确定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老年学研究整体工作上层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