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就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和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政策情况召开自查工作会议
根据省老龄办《关于对〈吉林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近日,长春市绿园区老龄办成立了由区老龄办主任担任组长,各镇(街)、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民政科长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门会议,针对优待老年人规定和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会议就如何做好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要做到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数据要真实,完整,准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做到自查不漏项、不走过场,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