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召开市老龄委第五次全委(扩大)会议
长春市老龄委第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于4月13日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姜治莹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各县(市、区)主管领导、老龄办主任,成员单位委员及联络员,驻长国、省营、大专院校老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老龄干部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8年老龄工作:长春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按照第四次全委会的部署和安排,紧密围绕国家、省和长春市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老年医疗体系逐步完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服务体系逐步拓展,老年法律保障体系大力加强,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各项涉老优惠政策措施逐步落实。
2009年,长春市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城乡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切实把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放在首位,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扶持力度;二是大力推进城乡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组等方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三是贯彻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老龄办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行《老年法》情况大检查;四是积极扶持老年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
会议还要求,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六个老有”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老龄法制建设,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投入,加强城乡老龄工作,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开创全市老龄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