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 张大松
(2009年6月23日)
同志们:
受金振吉副省长的委托,我代表省政府参加今天全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现场会。振吉副省长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前两天专门听了双喜主任关于此次会议的汇报,我昨天来之前,一再委托我就有关工作做要求和部署。对于这次会议,省老龄委办公室做了精心准备,会议开得很圆满,也很成功。而且各地都很重视,有些县市都是主管的县市长亲自来参加会议。特别是全国老龄办阎主任今年是第二次到我们吉林省来检查指导工作,作为国家主管部门的领导,一年能两次到一个省,这是对我们最好的支持。我们的老领导、省政协副主席、延边老州长郑龙喆也能亲自到会,对我们是极大的鼓励和支持。昨天我们看了马川子乡6个村的现场,今天又听了延边州老年人协会,珲春市人民政府和马川子乡党委、政府的经验介绍,感到很受启发。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老龄工作越加重视,农村老龄工作着眼于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提高农村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工作。这方面延边州、珲春市走在全省前头,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重视,力所能及地给予了支持。珲春市在财力很不宽裕的情况下,先后投资1500多万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从实际出发,养老服务大院作用明显。依托养老服务大院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服务活动。从文体活动入手,针对农村实际,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保健、休闲等多种服务。整个服务大院很有生命力,很有活力,也很有吸引力。三是工作网络健全,养老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比较高。建立了州、市、乡镇、村四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相关资源整合得比较好,活动开展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四是农村为老服务氛围日益浓厚。具体的一些经验做法,刚才全国老龄办阎主任概括得非常全面,大家要进行很好的消化和学习。借这个机会,我再重点强调两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提到政府日程上来
老龄问题是当今中国的一个重大问题,做好老龄工作,开展为老服务成为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必须重视和加强的工作任务。为老服务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而且城市和农村情况不同。在工作中,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之所以要提到政府日程上来,我想原因有三点。
第一,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要求。中国的社会,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就业人口持续大量地涌向城市,农村的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并呈现出增长速度快、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数量增多、空巢化趋势加剧等特点,而对比城市而言,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十分匮乏,老年人生活中的养老服务和公共服务,多数地方基本没有开展起来,开展的也处于很低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一个载体,来有效地破解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可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有利于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第二,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构建农村基层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基础在基层,而农村又是基础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导入和城乡发展差距的扩大,目前农村的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各种纠纷不断发生,由此产生的各类案件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推进农村居家养老,促进公共服务和现代文明向农村基层延伸,对于促进农村家庭和谐、代际和谐和人际关系改善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第三,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题中应有之意。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是要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而农村养老就是这类问题。如果从十年前我们提这个问题,可能还为时早一些,在很多方面还力所不及。而现在,从中央、省到各级政府,都在加大民生投入。在政府的工作报告中,省里提出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足以说明我们已具备了投入的能力。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有了推进,而且准备下半年在全省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补贴给农村,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在这种形势下,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有着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如何开展好我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工作
我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总体处于试点阶段。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总结推广延边州和珲春市的经验,进而推动全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总的来说,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运作模式上,主要应强调四点:一是政府倡导和支持;二是老年人协会主体运作;三是以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载体;四是开展多功能服务。具体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延边州各市、县、乡已经行动起来,可以全面推开。其他地区要侧重抓两个县(市),每个县(市)重点抓两、三个乡镇,先总结经验,再加以宣传、推广。条件好的可以进一步扩大范围,争取经过三年到五年的努力,在全省能够全面铺开。为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建议各地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参加进来并且及时指导。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涉及县、乡、村,基础还是在村一级。县、乡两级要发挥当地老年人协会作用,使其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力军。村里的村委会要参加组织大院的实地建设,为老年人协会活动提供支持,具体的活动可以通过村委会和老年人协会来组织,并在老年人自我管理、娱乐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我服务。
三是完善投入机制。养老服务大院的建设和运行必须有必要的投入做支撑,要借鉴延边州和珲春市的经验,坚持政府支持和村民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在制定和实施建设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对农村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开发和建设给予尽可能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较好的地方,可以从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为老服务,也可以与农村的低保、医保结合进行,量力而行,逐步完善。
四是整合服务资源。目前农村的养老资源少,而且比较分散,要充分挖掘、整合农村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村民学校、老年人活动室等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各类服务设施的功能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工作,把养老大院作为一个服务平台,开展急需的为老服务项目,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五是建设服务队伍。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队伍建设,一是以村委会班子成员为主的养老服务专职队伍。二是以老年人为骨干的义工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等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农村居家老人提供无偿、低偿的公益性服务。在这方面,各乡镇农村福利中心要发挥指导和协助作用。
六是增强部门合力。服务大院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涉及民政、财政、交通、建设、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文化、体育、卫生、出版等部门,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负起责任,各级老龄办作为老龄委的办事机构,应该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另外,还要出台指导文件。延边州、珲春市已经取得了经验,各地的试点也会积累一些新的经验,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省老龄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起草一个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的指导文件,从而使这项工作从总体要求、实际内容到制定政策上,都能够向制度化、政策化靠拢,以便于在全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