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09〕36号
关于开展“建国60周年暨第十一个老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
今年九月一日是我省第11个老人节,又恰逢建国60周年,为了更好营造节日的欢乐气氛,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倡导文明、健康、愉悦、向上的生活方式,充分展现老年人的精神风貌,抒发老年人对党对国家的深切情怀,省老龄办决定在我省9.1老人节及国庆节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开展庆祝活动的安排。注意把国庆节与老人节的庆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不拘形式,按照“既注重热烈、又注重节俭”的原则,组织老年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加,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
二、在开展庆祝活动中,要积极发挥成员单位和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庆祝活动中来,力争把庆祝活动搞的既轰轰烈烈,又丰富多彩。
三、要重视庆祝活动的开展。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协调联络工作。要把庆祝活动做为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爱党爱国情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宣传老龄工作的有效时机认真抓好。
四、各地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安排部署,注意掌握活动的开展情况。11月中旬,各市(州)把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总后,报省老龄办。
联系人:孙垂发 联系电话:0431-88906367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