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尊老助老 和谐吉林”新闻联合报道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工作者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党和政府对老年群体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营造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定于今年重阳节期间开展题为“尊老助老 和谐吉林”的新闻联合报道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国际老年人年”十周年为契机,结合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省直和各市(州)主流媒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新闻联合报道活动,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广大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营造敬老养老助老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尊老助老 和谐吉林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安华 省老龄办副主任
赵长林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副 组 长:杨 奇 省老龄办宣传教育活动处副处长
王彩杰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二)下设联合报道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吉林老年报社
主 任:杨 奇 省老龄办宣传教育活动处副处长
副 主 任:翟晓峰 吉林老年报副社长
王彩杰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工作人员:孙 咏 张 熙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宣传报道我省老龄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
(三)宣传报道我省老龄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
(四)宣传报道我省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
(五)宣传报道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展现老年人风采。
(六)宣传报道老年人为国家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的贡献,引导广大老年人珍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七)宣传报道全社会弘扬传统美德、尊老助老养老的有关事迹。
(八)其它老龄工作情况。
五、参加媒体
(一)省直新闻媒体:吉林日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
(二)各市(州)党报、都市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
六、时间安排
9月—10月,媒体确定报道提纲,组织重点稿件,有计划地进行采访。刊发联合报道的样报、样刊及电视、网络作品,在10月28日前寄到联合报道办公室。
七、评选表彰
(一)成立“尊老助老 和谐吉林”新闻联合报道活动评选委员会。
李安华 省老龄办副主任
柳 椿 吉林日报副总编
张景波 吉林日报政法部主任
孙宝权 吉林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高玉洁 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总编室主任
(二)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奖项指标,并由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三)择优推荐到国家参评。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文化街1号
邮编:130051
联系人:孙 咏、张 熙
联系电话:88905630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