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十佳孝亲敬老家庭”表彰仪式上的讲话
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 张 晶
(2009年10月22日)
各位来宾、老年朋友们、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60华诞和中秋佳节刚刚度过,中华民族传统的“九·九重阳节”又即将到来。今天,吉林省“十佳孝亲敬老家庭”表彰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受省政府金振吉副省长、张大松副秘书长的委托,我谨代表省老龄委向获得全省“十佳孝亲敬老家庭”称号及14个提名奖的各个家庭表示热烈的祝贺!
年初开始,省老龄办、省妇联、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吉林省“十佳孝亲敬老家庭”评选活动,这项活动意义重大。通过自下而上的逐级推荐评选,最后产生了获奖家庭。这些家庭以孝为先,温馨和睦,事迹感人。他们通过自己的平凡生活,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老年人为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也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心血,让他们安度晚年是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举行这个表彰仪式,就是要大力宣传树立敬老家庭的典型,以典型事迹激励带动更多的家庭在敬老、养老方面做得更好。希望获得殊荣的“十佳敬老家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也希望我省城乡千千万万个家庭向他们学习,孝亲敬老,家庭和睦,涌现出更多的敬老家庭,社会上有更多的人在家孝敬长辈,在外关心帮助老年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吉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此,衷心祝愿全省老年朋友身体健康,合家欢乐,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