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09〕57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在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省老龄办要求各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从12月中旬开始到春节前结束。
二、 慰问对象
1、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对本辖区百岁、高龄、贫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2、动员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三、慰问形式
1、走访慰问百岁、高龄、贫困老年人以赠送慰问金为主。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以捐赠送食物、衣物及生活用品等。
2、今年夏季我省的许多地方遭受自然灾害,缺衣少粮问题比较突出。当地老龄办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遭受灾害的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捐赠新棉衣、新棉被、新毛毯等御寒衣被及米面油等食物。
四、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对走访慰问活动的领导。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解决老年民生问题的具体行动。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真正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
2、广泛宣传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3、做好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迅速行动,尽早安排,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和物品,为本次活动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确保慰问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深入地了解和倾听广大高龄、贫困老年人的困难、疾苦和呼声,切实为老年弱势群体解决好实际问题,千方百计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
4、及时报送走访慰问活动情况。请各地并于2010年2月15日前将本地走访慰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到省老龄办秘书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