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10〕3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现将《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五日
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老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老龄办工作安排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完善老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制定和贯彻实施相关涉老政策法规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做好涉老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贯彻落实。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老年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和老年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修订《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三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加强新时期老龄工作的意见》。
四是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做好无养老保障老年人和贫困老年人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抓好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贴的试点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深入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工作
围绕老龄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抓好四方面的调查研究。
一是按照全国老龄委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启动吉林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调研。
二是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研究,在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过程中,深入研究探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是开展老龄产业情况调查,探索我省发展老龄产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发展我省老龄产业的对策建议。组建吉林省老龄产业协会。适时举办吉林省第三届中老年产品用品博览会。
四是会同民政厅搞好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情况的调查,为制定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提供依据。
三、着力加强为老服务工作
进一步深化为老服务工作,采取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为老服务的水平。在巩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健全工作网络,探索服务途径和措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全国老龄办工作部署,指导试点单位研究探索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的有效办法,建立帮扶服务规章制度,为后续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三是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以社会服务的方式,为孤寡、空巢、独居、高龄老年人安装“电子保姆”,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同时,继续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做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高老年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
四、深入推进基层老龄工作
一是根据全国老龄办的总体安排,搞好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宜居社区建设活动。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敬老和谐社区(村屯)”创建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老龄组织机构,开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专题调研,完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的相关办法。
五、进一步做好老龄宣传、教育、文体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省老龄工作记者协会平台,动员组织新闻媒体和各方力量,依托电台、电视台及报纸、网站,围绕“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及“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及时宣传报道,强化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是在对老年大学、学校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扩大老年大学、学校的数量,提高办学质量,推动规范化建设。
三是在全省开展爱心助老活动,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重阳节期间组织关爱慰问贫困老年人活动。
四是会同省体育局办好每两年一届的全省第三届老年人趣味运动会。
五是开展全省第十二个老人节系列庆祝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老龄办第二届老年文化艺术节。
六是继续开展“银龄行动”,为老年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六、切实加强老龄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机关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学习研究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举办一期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办内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和工作通报等制度,营造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老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组织建设。做好省老年福利基金会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