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长举行
3月4日下午,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长春举行。来自全省10个试点村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和各村所在市(州)及县(市、区)老龄办主任2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双喜主持座谈会。各试点村及所在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分别发言,介绍了本地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取得的一些成果,反映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总体来说,我省前期开展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平稳推进,具体做法主要有:一是当地党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市)、区级、乡镇级、村级空巢老年人帮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牵头,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各试点单位为了搞好此项工作,开展了空巢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然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按部就班,稳步实施。他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使服务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三是试点单位采取组织村“两委”干部职工、动员村老年协会会员以及花钱雇用专兼职服务人员的办法,组建帮扶队伍,同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目标。四是帮扶服务人员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有的与被帮扶老人结成对子,定期上门为老人服务,有的邻里守望,随时求助随时帮助;有的每天上门为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有的利用养老大院或日间活动室将老年人召集到一起集中服务。五是服务内容大致分为生活家政、就医护理、学习教育、文体娱乐、健身休闲、维权援助、临终关怀等。六是认真做好服务记录,整理帮扶资料,收集意见和建议,汇集成文上报上级部门。
虽然此项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但试点单位同志普遍认为,通过试点工作前期大量调查、举办试点单位挂牌仪式和有效宣传,加上空巢老人实实在在受益的事实,在当地营造出了“人人都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了老年人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推动了整体为老服务工作水平,促进了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同时,大家普遍感到这项工作要取得实效,资金必须有保障,应由政府“买单”, 在村里设立为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为服务人员提供补贴,还应对困难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补贴,或将其纳入某项社会救助体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为空巢老人服务问题。
试点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下一步一定会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并结合养老服务大院工作,深入推进此项工作,认真收集整理资料,总结出好的经验,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去年8月,全国老龄办在我省吉林市召开6省市老龄办主任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项目实施工作,并确定我省为全国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项目试点省。会后,省老龄办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同程度和老年人群不同情况,选出10个自然村为试点单位。
陈双喜同志在总结讲话时对各试点单位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他强调,大家一定要坚定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市(州)老龄办要加强宏观指导,县(市、区)老龄办要加强具体指导,村级组织要真抓实干;要利用好各项惠农政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同推进;要尽可能把经费用在日间照料和服务人员补贴方面,在应急、救助上多下功夫;要总结出经验,同时要深入思考,提出能引起领导重视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最后,他希望大家通过试点工作,不但能探索出一条适合我省情况的空巢老年人帮扶工作的新路子,更要力争创出值得外省借鉴和推广的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