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隆重召开
4月7日上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省政府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全省老龄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老龄工作任务;部分成员单位交流老龄工作经验;表彰省老龄委先进成员单位。省政府副省长陈晓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张大松主持,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双喜做工作报告。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各市(州)老龄办专职主任列席会议。
张大松同志向与会代表传达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强调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
陈晓光副省长在讲话中对去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的老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当前我省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他指出,要深刻认识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老龄问题的特殊性和老龄工作的紧迫性。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我们的应对准备还不足,对老龄问题复杂性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老龄工作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老龄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老龄事业投入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群体需求等。
他强调,要以老龄事业长期科学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老龄工作战略研究体系建设,启动吉林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调研,制定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
他要求,要以保障老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重点,着力构建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要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动力,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老龄产业发展,大力加强农村为老服务工作;要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老龄事业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大会明确了2010年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强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完善老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要制定和贯彻实施相关涉老政策法规,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老年宣传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在会上介绍了各自老龄工作经验。大会授予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12个单位“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先进成员单位”荣誉称号。
张大松同志在总结讲话时要求,会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特别要认真地学习、传达陈晓光副省长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研究部署今年的老龄工作。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放在突出的位置,协助省政府尽早制定出台全省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推进计划。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情况上报省政府。他希望各地各部门明确方向,坚定信心,认真履行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共同使全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有新的发展、更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