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省财政厅
(2010年4月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一下2009年财政部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
一、2009年财政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和要求,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老年人各项政策待遇落实。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筹措拨付资金114.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71.2亿元,比上年增加7.4亿元,增长11.6%;城乡低保补助35.2亿元,比上年增加9.5亿元,增长37%;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助1.6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增长23%;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6.5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19.8%;预拨新农保资金0.2亿元。这些资金的拨付,有力地保障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收入群体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和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09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04元,达到1052元,提高了11.8%。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月人均190元提高到214元,人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170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200元,人均补助水平由年人均700元提高到760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200元提高到27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700元。三是再次提高优抚对象、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4860元,比2008年全省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3443.2元高1416元。四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县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月人均55元发放基础养老金。五是按照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二)加大改革力度,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09年,我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惠制和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由70元提高到80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规模达到15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13.5%。二是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2009年全省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7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36%。三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7.8亿元,将16万符合条件的关破国企退休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全省共资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181万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就医43.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2%。
(三)安排专项资金,不断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600多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及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老年学术、书画研究,宣传老年人的学术成就和艺术成果,完善老年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
二、2010年支持做好老龄工作的初步安排
2010年,财政部门要不断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努力提高老年群众生活水平。一是继续提高企业人员养老金待遇。调待增幅达到1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月人均可增加140元左右。二是继续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积极筹措安排资金。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加大低保资金投入。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7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由760元提高到880元。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照顾,应保尽保。四是继续做好优抚安置、五保供养等老年人生活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工作。五是积极参与研究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支持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继续推进医疗制度改革,妥善解决老年人医疗保障问题。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相应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水平,有效资助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老年人参保和二次大病救助,使更多的老年人从中受益。二是认真做好地方依法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三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努力缓解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努力增加资金投入,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10年,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同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努力保证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有一定增长,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