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召开全州老龄系统干部学习
《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培训班
《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0年4月16日公布施行以来,在全州范围内掀起了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龙井市、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型宣传活动。为了先让全州老龄系统干部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州老龄办于5月7日—8日在安图县举办了全州老龄系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班。
培训班分四个部分进行:一是州及各县市选派的8名干部交流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二是观看部分县市宣传《条例》的活动录像;三是各县市老龄办主任交流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在宣传贯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
最后,州老龄办主任金熟炼同志就如何宣传贯彻好《条例》做了宣讲动员。他要求每一位老龄干部都要真正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地掌握每一条内容,做好下一步组织学习《条例》的工作准备,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让老年人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