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老龄办发〔2010〕26号
关于总结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根据2009年6月在珲春市召开的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现场会的会议精神和近日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的发展,现就总结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前一段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及建议,要形成书面材料。
二、各地要对已经成型或正在建设的每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以村为单位填写《吉林省农村居家养服务老服务大院建设情况一览表》。
三、各地老龄办要深入基层了解相关情况,依据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的硬件条件,选择部分村作为扩大试点单位,并填写《拟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申报表》报省老龄办,待省里检查后确定。
四、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于6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及本地《一览表》、《申报表》一并报省老龄办事业发展处。
附件:1、《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情况一览表》[附件:/article/uploadfile/201005/20100514082832603.doc]
2、《拟建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申报表》[附件:/article/uploadfile/201005/20100514082902915.doc]
联系人:孙垂发 联系电话:0431-88906366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