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委开展对《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最近全国人大又把人大代表关于“重视发展老龄事业的建议”列为加强追踪办理的重点处理建议,并且积极地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加以实施。目前,国家已经启动对全国部分省市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为全面了解“十一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做好迎接国家检查评估工作的准备,5月24日,省老龄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赴四平市对《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的总体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养老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老龄政策法规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产业等方面的进展情况;总结《规划》执行过程中采取的基本做法、主要措施、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听取各部门对编制《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期间,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单位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随后实地考察了四平市铁西区长征社区、三合村养老服务大院两个基层单位。座谈会上,四平市老龄委、铁西区老龄委及部分成员单位对“十一五”期间养老社会保障、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老年优待政策、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同时对制定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地方配套投入,扩大保障面;二是理顺老龄工作机构,采取定人定编定岗,为老龄工作顺利开展铺路;三是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为更多的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四平市《规划》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