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查组来我省检查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6月9日至11日,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全国老龄办主任助理曾琦率领由全国老龄办、中直工委、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旅游局等6个部委相关领导同志组成第三检查组到我省检查评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6月9日下午,吉林省贯彻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情况汇报会在乐府大酒店会议中心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张大松,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双喜及省政协、省民委、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了汇报会。会议由陈双喜同志主持。
张大松同志就吉林省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情况向全国检查组做了全面地汇报,对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对编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张大松指出,我省“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把发展老龄事业、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发展老龄事业。各级政府将老龄事业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从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构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 “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全省老龄事业取得了新成绩和新发展,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较快,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政策保障措施不断丰富,老年法规落实力度不断加大,老年维权网络建设不断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发展较快,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省老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加之财力有限,当前老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没有实现城乡全覆盖。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老龄工作任务。
针对落实“十一五”规划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张大松向检查组介绍了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紧紧围绕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实施“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推进计划”为主线,不断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建立完善的老龄工作体系,逐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老龄事业健康规范发展。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区域性老年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建立老龄事业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建立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健全老龄工作运行机制。
舒安娜委员在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她充分肯定了我省执行《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老龄事业提出了意见。她指出,在“十一五”期间,吉林省老龄工作卓有成效,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全省各级领导格外重视和关注老龄工作,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措施得力,很有创新。与“十五”期间相比,养老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日趋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尤其是在城市社区全力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化,更是吉林老龄工作的一大亮点。她表示,检查组会把吉林省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和梳理,为国家制定《中国老年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参考,使“十二五”规划更加完善、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检查组还指出,根据全国各地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加快,特别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快速增长,老年人养老问题突出,未富先老、历史欠帐较多等问题日益突出,老龄工作刻不容缓。他们希望,吉林省要继续加大老龄事业财政投入,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努力推动吉林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
6月10日至11日,检查组在有关领导陪同下,实地考察了长春市朝阳区湖东社区、南关区和平社区和吉林市东浩老年康复护理院。考察过程中,检查组领导对我省基层老龄工作给予了肯定,尤其是对长春市把老龄工作纳入市政府民生工作计划、在全国首先成立了民生工作办公室等举措高度赞扬,希望得到广泛推广。